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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维权必须熟记的10个法律常识!
来源:陈新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21
浏览量:216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护理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那么发生医疗事故以后该怎么维权呢?

医疗事故及其分级: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护理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分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患者的权利

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遗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封存的病历资料

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什么是误诊

误诊是错误的诊断,表现为未能诊断错误诊断漏诊。误诊并不一定都是医疗事故。

手术中常见的医疗过失

1手术前对手术治疗准备工作不足,未必要的化验和检查,盲目刀手术;

2手术前对手术区的备皮不严格,造成手术后伤口的化脓感染;

3手术前考虑不充分,未输血准备工作,造成手术中急需输血时措手不及而造成不良后果;

4手术时划错手术部位错刀;

5手术前麻醉失败;

6手术前未对患者详细的内科检查,未排除手术禁忌症。

什么是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它与赔偿金额的关系。

医疗过失责任程度,是指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是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考虑的因素之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司法实践中通常借鉴法医学的损伤参与度的分级标准来确定过错方的责任程度。 

损伤参与度分级标准是:第一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是损伤所致,损伤参与度100%;第二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既往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损伤是主要因素,损伤参与度75%;第三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两者作用程度等同,损伤参与度50%;第四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所致的结果,但疾病是主要因素,损伤参与度25%;第五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是由于疾病导致的结果,损伤作用可以排除,损伤参与度是0%

什么是行政调解行政调解能否反悔?医患双方达成的医疗损害赔偿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合法原则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  

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可以反悔。 

医患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其效力适用合同法有关规定。

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患者(患者死亡的,为患者近亲属)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是指客观上存在着知道的条件和可能,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知道,均推定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患方在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1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并交纳律师;

2律师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患方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若患方死亡或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需要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身份证户口本;

(2)病历资料复印件,含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或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意见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患者属的误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工资及缺勤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清单。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等级证明及残疾用具费丧葬费伤残或死亡的要提供患者实际抚养或赡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医疗事故中患方要注意收集的证据材料

1尽早复制客观病历材料,封存主观性病历材料;

2及时要求进行尸检,以查明患者的死因。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死亡的,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因此患者属应当摈弃封建迷信思想,及时要求尸检,一旦因患者属拖延尸检而影响死因判定的,患者属将承担不利后果。

3注意收集证人证言。

4注意封存医疗事故有关的实物,如药品器具血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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