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1.右足第1-3趾绞扎性完全离断伤 2.右足第五趾骨基底骨折 3.右足金属异物存留
【结论】
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GB/TXX-2014)鉴定为伤残等级七级,护理等级不入级,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
【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GB/TXX-2014)七级第20条:一足1-5趾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