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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来源:杨谦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20
浏览量:157

交通事故赔偿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相同的。但是,考虑到受害人亲属成员的不同情况,应适当照顾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即死者的近亲属。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的亲属时,其他近亲属才可以享有原告资格。

对于死亡赔偿款,受害人亲属未起诉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这是贯彻民诉中“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出请求,人民法院不可以主动剥夺或者赋予当事人权利。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人或者农村居民纯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人或者农村居民纯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人或者农村居民纯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人或者农村居民纯人x5年。

影响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因素

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

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

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

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

阅读完上文后,你是否已经知道开车撞死人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哪些项目呢?实践中,由于死者户籍的不同所在地区的不同等等因素,所以每个死者属能够获得的赔偿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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