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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收养
来源:陈畅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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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一般是针对那些孤儿弃婴而言的,为了让他们能有一个更好的家庭生活环境,我国《收养法》中规定,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或夫妻是可以收养他们的,但也不是所有的弃婴孤儿都可以被收养,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那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收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收养

根据《收养法》(修正案)第4条规定,自然人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法律确定被收养人年龄的上限,是为了稳定所建立的收养关系。不满14周岁的儿童,本身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需要他人的抚育,也容易与收养人建立亲密的父母子女感情,所以,被收养人首先必须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不能得到生父母的抚养

收养人不能得到生父母的抚养,才需要他人收养。这些人包括: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生父母因疾病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经济上身体上精神上无力抚养子女的,这些子女才能成为被收养人。

自然人何种条件可以进行收养活动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进行收养,其自身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的政策,夫妻双方一般只能生育一胎小孩。为防止当事人借收养规避法律,收养法将计划生育原则列为其基本原则之一,要求收养人必须无子女。这里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有抚养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未成年的被收养人能够健康成长,收养人应当具备抚养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种“抚养育能力”要求收养人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在经济条件道德品质身体素质上也应符合具有抚养育被收养人的条件。

(三)年满30岁

收养法》未修改之前,要求收养人的最低年龄是35周岁,1999年修改《收养法》后,为年满30周岁。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夫妻双方均应达到年满30周岁。

(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人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的严重疾病,直接影响被收养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时,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多数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相应的经济来源,难以为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五)其他条件

收养法》同时规定了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其他条件。《收养法》(修正案)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10条还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经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关系中往往会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收养收养人以及送养人,针对不同的当事人实际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否则的话就不能建立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而其中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收养,小编已经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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