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媛律师亲办案例
父亲死亡后,继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子女还能继承吗?
来源:宋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12
浏览量:974

    父亲死亡后,继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子女还能继承吗?

 

1、如果该房屋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

2、如果已经过户到继母名下,情况可能有两种:一种是以父亲的名义卖或者赠与给她;二是有您的签字才办理成功过户。

3、如果你父亲在世时立有遗嘱,在遗嘱中有明确百年后该房屋继承权属于你继母就可以,否则该房屋就必须作为遗产合法的进行遗产分割;如果你继母无法提供相应该房屋的遗嘱公证就不可以直接过户给自己;否则,你继母就侵犯了你们子女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定分割比例应该:你继母继承房屋的50%(夫妻共有)其余50%由、继母、子女等额均分(比如子女四人+继母就必须每人10%) 。

 

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以上内容由宋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宋媛律师咨询。
宋媛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303好评数23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589号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9楼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宋媛
  • 执业律所: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65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
  • 地  址: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589号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9楼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