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晨律师亲办案例
可以要求离婚赡养费吗
来源:彭晨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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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夫妻要是离婚的话,并不存在一个支付赡养费的问题,这点与国外不同,但是对于离婚的夫妻而言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那么这个扶养费究竟是如何支付的呢?

    离婚可以要求夫妻扶养费,而不是赡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抚养权问题

    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无上述情况,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是女方的。

扶养费问题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困难,另一方仍有提供适当经济帮助的责任,具体办法可由双方协议。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但生活暂时有困难,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或者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双方结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残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另一方应在居住和生活方面,予以适当的安排。在执行经济帮助期间,受资助的一方另行结婚的,另一方可以终止给付。原定的经济帮助执行完毕后,一方又要求另一方继续给予经济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

夫妻离婚之后还可能会涉及到扶养的问题,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则是一定会涉及到的,尤其是对于年轻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比较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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