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林达律师主页
曲林达律师曲林达律师
189-8618-3879
留言咨询
曲林达律师亲办案例
索要彩礼行为的认定?
来源:曲林达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23
浏览量:186

(一)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嫁妆,这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的各个地区。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的风俗习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

(二)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还有就是是通过媒人向对方索要,而且现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风俗也违反了这一条,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本文章转自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以上内容由曲林达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曲林达律师咨询。
曲林达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43365好评数54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武广写字楼3401
189-8618-387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曲林达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52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9-8618-3879
  • 地  址:
    武广写字楼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