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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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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保平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04-21 13:30 浏览量:346
【咨询内容】
我在某4S店按照新车价购买一辆“新车”用于家庭自用,后来我办理保险后发现该车投过保险,而且在做保养时候,发现该车有过维修记录。我想退车,退车的话还可以要求4S店赔偿吗?
【谢保平律师解答】
根据你的叙述,你买车是自用、用于生活需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4S店的销售行为存在欺诈,不仅要退还购车款,而且要承担 3 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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