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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倪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量:482

核心内容:海外华人怎么离婚手续?海外华人的离婚手续要根据具体情况。海外华人包括外籍华人华侨国外居留但未定居的出国人员等。

海外华人的离婚手续:

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

夫妻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均为华侨

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离婚手续。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人代为,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为出国人员(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出国人员应提供护照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的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离婚或回国内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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