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明律师亲办案例
建议人民法院设立群体性案件立案专用通道,保障普通案件快速立案
来源:向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30
浏览量:709

重庆市渝北区政协委员向明反映:

人民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新案件包括群体性案件明显增长。立案登记过程中,如若遇到群体性案件,则会出现立案排队的堵塞现象,有时等候时间长达半天甚至一天。建议人民法院设立群体性案件立案专用通道,分流群体性案件,保障普通案件快速立案。

、问题的提出

一是群体性案件通常独立成若干个案件。

群体性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众多(十人以上)基于同一或类似的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而引发的共同诉讼或非共同诉讼行政民事案件。群体性案件以土地房屋拆迁、商品房买卖、物业服务合同按揭贷款合同民间借贷以及劳动争议等居多。一宗群体性案件法院通常要求独立成若干个案件,即按照当事人人数立成单独案号的案件。

二是群体性案件立案费时长。

笔者近期亲历一个执行案子的立案过程,从早上9点渝北法院开门即准时进入法院排队取号立案,直至上午11.30才妥出门,整个法院的执行立案窗口上午仅仅妥七位排队申请人的立案手续。原因是,其中一位排队者是理一宗群体性案件执行立案,他一人申请理了十个类似案件的立案手续,占用了约两个小时的时间。笔者看到,上午9.30以后到法院的执行立案当事人,直接被通知等到下午或第二天再来理。

三是普通案件当事人等候时间过长,群众意见大。

群体性案件和普通案件都在同一窗口理,群体性案件因当事人数量众多有的几十件甚至上百件,立案费时长,有时候一宗群体性案件理手续需要半天甚至更长时间。排队立案的堵塞现象,导致普通案件当事人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等候时间长达半天甚至一天,立案登记效率低下。

建议

一是另行辟群体性案件立案通道。

通群体性案件专用立案窗口,由专门人员对群体性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专门窗口立案。在排队取号立案登记提交材料交费扫描等环节,均通过专门群体性案件立案窗口理,将群体性案件分流立案,避免出现立案排队的堵塞现象。

二是针对群体性案件,巡回立案上门立案。

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群体性案件,建议采取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尽可能方便农民工劳动者起诉维权。

三是方便群体性案件当事人,通立案预约。

公布预约电话理流程图,专人接待专人理,方便当事人通过公众微信号或法院网站提前预约群体性案件立案手续。实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受理案件,保障群体性案件和普通案件都能够快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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