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桂勇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受害人与对方协商解决的问题
来源:罗桂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22
浏览量:499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选择和解

如果你的伤很轻,明显构不成伤残等级,和解不失为一项好的选择。

如果你的伤很重,将来必然会有后遗症,我们认为通过诉讼比较有保障。通过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额比和解所获得的赔偿额高得多,至少高几万元。

二、专业律师参与事故赔偿调解,结果比您想象好很多

有时会碰到一些受害人或者家属,一见面就表明态度:我们想与对方“和解”,不需要您们律师来打官司。把律师的作用简单地理解为只会打官司。

其实,在我们处理的案件里面,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和解”帮助受害人实现了赔偿最大化。

我们办理的赔偿案件,从不放弃调解,因为公平的调解是最廉价的法律纠纷解决方式。但调解必须讲原则、讲法律、讲火候。

没有原则的调解会损害当事人利益,不讲法律的调解会使双方达不成共识,不到火候的调解多数没有可能。

三、委托律师后我又想跟对方协调解决,怎么办

我们是支持您跟对方协调解决的。如果对方确实愿意和解,我们可以帮您进行“和解策划”,实现您的利益最大化。

以上内容由罗桂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罗桂勇律师咨询。
罗桂勇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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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罗桂勇
  • 执业律所:
    云南凌云(玉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530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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