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笑宁律师亲办案例
女儿酒吧醉酒身亡 父母起诉女婿获赔偿
来源:张笑宁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22
浏览量:218

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女儿醉酒身亡父母起诉女婿

  29岁的悦悦结婚不久,一次在工作中醉酒,丈夫张强(化名)深夜接到单位通知,将悦悦接回了。看着坐在汽车后座上不省人事的悦悦,张强并未将其扶上楼,而是将她丢在了车里。一夜过去,第二天张强下楼查看时,见到的却是妻子冰冷的尸体。悦悦父母伤心不已,他们始终不能理解为何张强会弃悦悦于不顾,于是将张强及悦悦所工作的酒吧起诉至法院。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近日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张强与酒吧分别赔偿悦悦父母26万余元。

  缘起 相识京城 婚后生活甜蜜

  悦悦是辽宁省大石桥市人,虽然学习成绩不出众,可她不愿像周围朋友那样,在老过着平淡的生活。2003年,悦悦的生父因病去世,悦悦更加渴望看看外面的世界。

  2009年前,悦悦怀揣着梦想,与朋友一起来到北京闯荡。在北京,学历往往是找工作的敲门砖,只有初中学历的悦悦要想找一份好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几经挫折后,悦悦开始在一酒吧从事有偿陪酒工作。

  来到北京后不久,悦悦与张强相识。张强是黑龙人,很早就开始闯荡社会,这与悦悦的人生经历有几分类似,因此俩人有着不少共同语言。就这样,张强和悦悦慢慢地走到了一起,并于2013年登记结婚。而在2010年,悦悦的母亲也找到归宿再婚了。

  张强没有正经工作,在与悦悦结婚前,还因为吸毒寻衅滋事等违法事件被警方拘留过。虽然张强的过往并不光彩,但悦悦也不介意,相信丈夫已经浪子回头。生活中,虽然二人时常因为琐事拌嘴,但总体上也算甜蜜。

  日常 妻子常醉 丈夫不以为意

  因为工作性质,悦悦很难像其他人那样,下班后就将工作上的事情与生活隔离,“酒”不可避免地夹在二人之间,成为她和张强生活中的一部分。随着生活的继续,张强对于妻子醉酒开始习以为常了,他常常在深夜从酒吧接回酩酊大醉的妻子,而每次悦悦只要睡一觉后,就会恢复正常。可这样的生活并未持续多久,三年前的一天,悦悦醉酒后再也没能醒来。

  2014年10月底的北京已经进入深秋,悦悦像往常一样,晚上到酒吧上班。虽然当天悦悦身体有些不适,同事也劝她休息,但性格有些执拗的她仍坚持陪酒。凌晨,悦悦的同事见她醉得不省人事,就给张强打去电话,让他来接悦悦回

  1小时后,张强开车赶到酒吧,将悦悦背进了车里。到后,张强本想背悦悦上楼,但看着在车上熟睡的妻子,又想到悦悦平时醉酒的情形,张强决定让妻子在车里自行醒来回,为此他还给车窗留了一条缝。

  悲剧 弃妻于车 乙醇中毒身亡

  张强没有意识到,当他关上车门的一刹那,也关上了悦悦的生命之门。第二天临近中午,张强才迷迷糊糊地醒来,在屋里转了一圈后,没见到悦悦,才意识到悦悦可能还在车里。当他急忙跑下楼打开车门时,眼前的一幕让张强惊呆了,倒在座位上的悦悦指甲已经变紫,而且没有了呼吸。

  民警赶到现场后,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张强刑事拘留。不久,悦悦的尸检结果出来了,死亡原因是乙醇中毒。1个月后,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悦悦的死亡是饮酒过度所致,是一桩意外事件,张强不构成刑事责任,解除了对他的强制措施。

  悦悦的父母在得到噩耗后,连夜从老赶到了北京。其实悦悦一直没将自己的工作向继父与母亲说过,老人到了北京才知道女儿在酒吧以陪酒为生。当看到女儿冰冷的尸体时,悦悦的母亲抱头痛哭。

  起诉 女婿喊冤 自称是受害者

  平静下来后,悦悦的继父和母亲开始思考女儿的遭遇,“这件事到底应该谁负责?”张强认为,悦悦因为工作醉酒,进而导致死亡,因此建议二人找酒吧赔偿。二人又找了几名律师律师认为二人除了起诉酒吧,张强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将张强也一并起诉。

  2015年5月,悦悦父母一纸诉状,将张强和酒吧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90余万元。接到法院传票的张强愣住了,原本以为自己也是受害者,没想到此时也成了被告之一。

  一审时,酒吧辩称,悦悦不是他们的工作人员,而且她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身体有合理判断。“我们发现她醉酒后,立即让人通知了她的丈夫,并派工作人员护送,因此我们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有过错。”酒吧认为,悦悦是在她住处楼下的车里死亡,与酒吧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不同意悦悦父母的诉讼请求。

  而张强在法庭上也自称无辜,他已经尽到作为丈夫的义务和责任。“我俩结婚才一年,她人就这么没了,我也是受害者之一。”

  一审 均有过错 女婿被判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悦悦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认知,她在上班陪酒前身体就有不适,但仍继续陪酒,导致饮酒过度死亡,因此悦悦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对于酒吧和张强法院认为,酒吧在发现悦悦醉酒后,虽然打电话通知亲属,但对悦悦不省人事的状态,应考虑到将她送医诊治,而不是简单地让属接走了事。而张强作为悦悦配偶,对悦悦有扶助的义务,未及时将妻子送医救治,也未尽到看护职责,因此两被告对悦悦的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法院还表示,悦悦父母登记结婚时,悦悦已年满24周岁,因此她与继父之间未形成抚养关系,因此悦悦继父的赔偿请求于法无据。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张强与酒吧分别赔偿悦悦母亲各项损失26万余元。

  终审 女婿缺席 法院维持原判

  一审宣判后,酒吧不服提出了上诉。二审时,酒吧再次提出悦悦并非酒吧员工。“由于娱乐行业存在一定特殊性,悦悦并不用我们发工资,我们对她也不存在管理,她只是在酒吧串场陪酒,所以从法律关系应将她视为‘顾客’。”二审时,张强没有出庭应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悦悦以有偿陪酒服务者身份进入酒吧,且需刷卡后才可进入酒吧提供服务,而进入酒吧又需接受酒吧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悦悦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继续陪酒,但酒吧工作人员未有效阻拦,而是放任她提供陪酒服务,且在其饮酒过量后未采取直接有效救助措施,因此酒吧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法律明确规定 夫妻应相互帮扶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表示,传统观念认为夫妻间的相互帮扶,只受到道德观念的约束,但实际上也受法律约束。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帮助,互相扶养,以便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庭关系。

  就本案而言,张强将悦悦从酒吧接走时,即便不了解妻子身体状态或饮酒情况,从安全角度考虑也应当优先选择送医救治。而实际上,张强认为只是普通醉酒,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是一种疏忽大意的行为。其次,张强将妻子独自留在车内,尽管考虑到安全风险已将车窗打开缝隙避免发生窒息,但没引起他的足够重视,这实际上不但不能确保妻子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反而使得不省人事的妻子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也正是鉴于夫妻之间负有互相帮助的义务,所以张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李娜提醒说,夫妻一方在需要另一方提供帮扶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一方应根据自己的知识生活经验阅历等状态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

  2 一方应在自己能力承受范围内提供的帮助或履行扶养义务可以使对方脱离困境,或者虽未使对方脱离困境但已尽自己的最大能力提供帮助或履行扶养义务;

  3 一方在向另一方提供帮助或履行扶养义务时,不会导致自己和庭陷入更加严重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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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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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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