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发律师亲办案例
《民法总则》最新版四大看点
来源:洪建发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15
浏览量:436

看点一:民事主体—六岁孩子可以“打酱油”,胎儿享有继承权

案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即从10周岁降为6周岁。用通俗的语言,六岁的孩子就可以“打酱油”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表示,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

案规定,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案还增加了保护胎儿利益的规定。其中明确,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看点二:民事权利—个人信息和络虚拟财产受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表示,在信息化社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尤其重要,案对此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确保依法取得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

看点三:民事责任—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李建国介绍,为匡正社会风气,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案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用通俗语言来讲,中国或将有法律上的“保护好人条款”。

看点四: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案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李建国表示,案增加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诉讼时效的特殊起算点,给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提供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以上内容由洪建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洪建发律师咨询。
洪建发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25好评数5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洪建发
  • 执业律所: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98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