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云律师亲办案例
未出资到位的股东不能转让股权?非也!
来源:张运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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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出资到位的股权,虽存在瑕疵,但并不丧失其固有的可转让性。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只是一种股东内部的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

      在未出资到位的股权转让中,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不在于股东身份,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也并不能否认其股东资格。

      只要不是存在故意欺诈受让人并且可以及时补足出资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并且在《公司法》中也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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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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