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有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心得
来源:王明有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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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合本人多年办案的经验,认为作为一个律师,在代理书写民事诉状及开庭时,应特别注意几下五个方面:

一、诉讼主体。要审查诉讼的主体即原、被告是否适格,诉讼地位是否恰当,比如,应当列为被告的就不能列为第三人,还有就是是否有遗漏当事人,若有即应追加当事人。

二、案由是否准确。案由实际上是对一个案件的定性,也就是说定性是否准确,确权还是侵权,合同还是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三、诉讼请求是否恰当。诉讼请求一定要具体明确,要让法院知道你的要求是什么,既要合理,更要合法。

四、事实与理由须简明扼要。事实与理由要简单明了,不能啰嗦,啰嗦不仅无用,反而有可能给对方以口实,成为对方攻击自己的证据。

五、本案争议的焦点。开庭前一定要了解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好围绕着焦点组织自己的证据,并作好反击对方的各项准备。即常言说的“预则立,不预则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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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有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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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明有
  • 执业律所:
    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7*********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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