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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约定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归夫妻共有,产权未变更前房屋所有方能否撤销?
来源:胡海立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14
浏览量:467

 

首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表明夫妻间赠与关系应受《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规定的调整。夫妻双方约定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方也主张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处理的,法院可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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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胡海立
  • 执业律所:
    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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