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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出售条件是什么,如何避免预售商品房纠纷?
来源:宋一祺律师
发布时间:2016-11-02
浏览量:216

导读:由于房屋涉及的价值较大,所以我国法律对关于房屋的买卖规定的比较严格,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商品房才能出售。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房出售的条件究竟是什么呢?而实践中,我们又该如何避免预售商品房纠纷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商品房出售条件是什么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如何避免预售商品房纠纷

当我们准备转让预售商品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可以进行直接备案,而是从严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购入者不订立周密的合同风险增大。

4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

5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手续,否则将会给双方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带来障碍。

6如果确是房子不相要而原价转让,您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且还应当与贷款银行办理终止贷款合同手续,注销抵押登记,在上述手续办清后,新受让方即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备案。但终止预售合同通常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另这种转让如果有相当大的差价没有依法纳税,定是有阴阳合同(就是差价),发生纠纷会给你带来麻烦。

综上,是关于“商品房出售条件是什么”以及“如何避免预售商品房纠纷”的有关商品房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开发商为了赚钱,在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对外出售,这给购房者带来了很多麻烦,甚至是造成了经济损失,而对于这些情况,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购房者房产开发商经常遇到一个问题,就是期房是否可以再转让是否可以购入。而有些地方有地方性文件不允许期房再转让,而有的地方是允许转让和备案的,同时依法交纳有关税费。由于在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过程中法律关系复杂,程序繁琐,所以无论是卖房者还是购房者,建议您最好聘请专业律师把关并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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