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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投资52万元与陈某、李某合伙做生意,由陈某、李某负责经营。但没有签订合同。现在经营业绩不是很好,基本没有给过我收益。我想把5万元拿回来,可以吗?
答:不能直接拿回所投资的5万元。可以选择退伙并对合伙财产、成本、债权债务及盈亏进行清算,然后才能对合伙的盈亏和债权债务作出合理分配。你只有在完成这些程序并承担了合伙企业债务后方可拿回投资款项。鉴于你们的合伙关系并没有合同进行约定,所以你的退伙和清算、盈亏债权债务分配事宜只能由你与陈某、李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
另外需要再次提醒:合伙也罢、入股发起设立公司也罢,既然有了做生意的心,就要有生意人的头脑。合伙人、股东之间签订合同,与客户签订合同,都是一个成熟生意人应当具备的法律素质。否则企业很难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