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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于域名权问题的规定
来源:张良建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08
浏览量:171

中国关于域名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

中国域名政策有关规定内容:

1规范了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制度。

2严格了注册信息。

3扩大了争议解决范围:

1)被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标志相同,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3)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使用具有恶意。

4恶意范围的规定:

1)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行使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标志。

3)注册或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4)其他恶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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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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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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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310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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