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延坤律师亲办案例
股权激励业务实操及案例分享(二)
来源:庄延坤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13
浏览量:1255
2016-04-12 陈璐琳 瀛和律师机构


本文是“律师股权激励业务实操及案例分享”的第2篇文章,上一次,我们将股权激励业务的一些基础知识作了介绍,本次重点来聊聊股权业务中的“组合拳技巧”以及“顶层架构的设计模型”。

一、学会使用思维导图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款比较不错的软件,我自己也一直在用——MINDMANAGER,这种软件在与客户洽谈、梳理思路及设计架构时非常好用。

二、思维导图分享



股权激励的操作,无论是从我们律师内心的思考,还是纠正企业家对股权激励的误解,都不单单是一沓方案与协议的问题,而是一项体系化、系统性的工作,我们借助思维导图就可以更清晰的显示架构性问题,上图是我面对一群企业家的咨询时,对于他们的困惑和我的思考,结合以往的摸索,顺手画的图,很贴合我们的思路。股权激励方案的检测体现在企业的落地效果上,那么股权激励就不是单点单线的思考。


首先,股权激励的目的,一定是结合公司的顶层战略的,但是律师也要把握“度”的问题,我们不是给企业定战略,而是帮助企业去梳理、明确战略(详见思维导图),特别是清晰明确的商务模式,商务模式的梳理也非常有利于律师站到企业运营的角度去理解客户公司运作环节的各个流程与节点,这在后期的法律服务中很重要;而且在战略的确定中,关于顶层股权架构设计,就是律师大有可为的空间,我在单独的专题章节会讲到。

其次,有了战略层,战略目标的实现要靠运营管理层的贯彻执行,在这个层面上就要为股权激励的对象打基础,即:将组织架构合理化,其中包括了岗位结构与人员层次的梳理、以及岗位收入或者说员工收入的组成结构。

这两个前提与基础有了之后,再来看前端(详见图),提请留意一下,绩效考核是重中之重,绩效考核其中一定要有的定岗定责定目标。然后是财务的规范;除此之外,作为律师群体操作股权激励,要考虑与劳动合同体系的嫁接,这也是我们擅长的,有些作为股权激励的“黄线条款”的细则可以与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去嫁接和匹配。“黄线条款”我在股权激励的机制中会讲到。这其中不得不说的是关于“形式文化”,比如启动动员大会、比如授权仪式、再比如律师对企业做的股权激励的法律阐释与宣讲,以及后期维护中的内训,都是把制度文本层面的股权激励内化到企业中的人(包括老板、高管与员工)的重要工具,这是律师容易忽视,而很多咨询公司有所作为的部分。

最后,在前提基础细节铺排好之后,究竟选用何种股权激励的模式或者哪几种模式组合就会容易了。

三、通过一个案例来阐述“组合拳”技巧

为企业做股权激励的专项业务,需要讲究体系化设计,有转化通道、设计组合拳,在企业咨询时我们就把这些都摆出来讲透,企业就会明白律师在股权激励业务中的作用,也意识到股权激励是个非常体系化的工作,而不是仅仅起草几份协议的事情。

有家餐饮企业,开一、两家店的时候,核心人员就3、5个人,最初做股权激励的时候,这就是个定向的,每个人给多少心里有数,不是一个按体系的激励。最后迅速扩张成立了十多家店,2012年再做股权激励,用的超额利润分配法,已不是老板根据个人随意性对特定人特定份额的激励,而是按照岗位层次来做股权激励,这就像我们对公司讲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时候,我们会说资本市场是多层次的,适用不同层面的企业,比如最近刷屏的就是股转系统,把企业做分层处理,连我们国家资本市场都这么做,企业里面也是一样的,股权激励模式一定是根据岗位或者不同营运中心分层的。

另外一个就是有“通道”,再说上面提到的这家企业,超额利润分配法实行了一定时间后,激励效果就不再明显,再做股权激励的时候,就选择用“身股”,可以配合期权或者期股,在向全员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当中,可以用多通道的模式,设计两到三种模式的组合拳,告诉大家有这么多种方式可以进行股权激励,哪几种可以做怎样的搭配,形成一个几年期几个时段的层次。让被激励对象知道本期股权激励计划到期后,自己达到何种条件可以去到什么层面,就像资本市场讲的转板或者升板。

另外企业在考虑用股权这个工具聚人、聚资金、聚资源、聚技术的时候,容易混淆在一起考虑,实质上律师要通过我上一次讲的识别去帮企业择清哪一些是合伙人、哪一些是战略投资人、哪一些是财务投资人、哪一些是要放在内部激励的人才,对于不同的群体,我们可能在不同的框架下使用股权这个工具。企业如果要吸引外部的合伙人资源方、或者兼职辅助性的技术支持,我们会建议企业不能将“实股、银股”和股权众筹的“干股”和股权激励的“身股”放在一起,应该是分别考虑的两个体系,即内外结合,对内可以考虑用股权激励,对外可以用合伙人或者股权众筹,此外还要考虑目前工商手续变更时涉及的股东到场情形,为企业设计更适合他们的方式,比如企业急于绑定外部资源,我们可以先做个代持的规划(规划设计可详见“律师股权激励业务实操及案例分享1”里的案例)。

四、下期预告

下一期,我们将和大家聊聊股权激励的模式及“九定法”的基本运用。



转载请注明:瀛和律师机构!
以上内容由庄延坤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庄延坤律师咨询。
庄延坤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782好评数52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19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庄延坤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96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沈阳
  •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1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