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律师办案笔记
近年,婚姻案件上升为我国最大纠纷案件,80后夫妻由于有自己的独立思维,个性开放,导致80后夫妻成为离婚的主力军,下面,笔者针对婚姻案件的特点,写一下自己的办案心得,供大家参考。
怎样认定感情破裂
离婚案件,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按照最高院的解释,感情破裂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明知患精神病而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登记结婚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无悔改无和好可能的。
7、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8、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9、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
只有认定了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法院经调解无效才会判决离婚。法院规定如此苛刻的离婚条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体现,法院会尽量保持婚姻的稳定,给夫妻双方恢复夫妻感情创造条件,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原告继续起诉离婚的,说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已经无和好可能,法院会判决离婚。
子女抚养与抚养费支付
子女二周岁以内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二周岁到十周岁要根据双方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度、房产状况等因素判决孩子的归属问题,法院总的原则是判决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的意愿,因为十周岁的孩子有了初步的判断能力,法院听取孩子的意愿其实也是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的。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为本人收入的20%到30%
财产分割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如果有财产协议约定的,比如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婚后财产的归属,按照双方的财产约定进行分配,婚姻财产约定与婚姻法律规定冲突的,要优先按照约定进行分配,体现法院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