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现行部分财产犯罪案件数额办案标准
1、盗窃罪
2、抢劫罪
以1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3、敲诈勒索罪
(1)、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
(2)、数额巨大,以2万元为起点。
4、诈骗罪
(1)、数额较大,以3千元为起点;
(2)、数额巨大,以4万元为起点;
(3)、数额特别巨大,以20万元为起点。
5、集资诈骗罪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6、贷款诈骗案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7、票据诈骗罪
(1)、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8、信用证诈骗罪
(1)、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9、保险诈骗罪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10 .挪用公款罪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1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5千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11、职务侵占罪
侵占公司、企业财务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12、挪用资金罪
挪用本单位资金2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13、商业贿赂罪
索取、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起点为1万元;
14、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伪造货币案(刑法第170条)
15,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16、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刑法第171条第1款)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17、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刑法第171条第2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18、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172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19、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20 非法持有毒品罪——鸦片200克、海洛因、冰毒10克以上; 注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无论毒品的数量多少,都构成犯罪,并且毒品犯罪中毒品是不以纯度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