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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署名不同法律后果不同
来源:赵战武律师
发布时间:2007-09-21
浏览量:520

 

    如今买婚房动辄几十万元,准夫妻们多是父母出首付,小两口还贷款。于是,签购房合同时,出于各种情感因素和现实利益的考虑,产权证到底写哪几个人的名字往往成为争论焦点。
    
婚房署名不同,法律后果不同
    
由于购买婚房时男女双方一般尚未领取结婚证,房产证上究竟写谁的名字,写几个人的名字,成了考验准夫妻情感的一道难题。准夫妻购房,房产证上署谁的名字,并不存在正确与错误的问题,只是不同的登记方案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只署男方或女方一方的名字
    
目前多数准夫妻办理结婚登记前,都是由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缴纳婚房的房款首付,房屋产权也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双方无其他约定,出现离婚后,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不做分割的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房产证领取时间延后,要晚于结婚证领取时间。从表面上看来,房屋属于婚后才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上房屋所交纳的房款是在婚前支付完毕的。为避免纠纷,所以遇见这种情况,购房方应妥善保管合同、发票等原始证据和材料,以证明该房屋是一方在婚前所购买。

署准夫妻两人的名字
    
大多数准夫妻的观点认为,房子既然是买来结婚用的,以后也是由夫妻双方居住,当然应该写两个人的名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上产权登记人为准,因此署谁的名字,那谁就是产权所有人。只要登记了双方的名字,房屋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多数购买婚房的首付款是由男女其中一方的父母支付的。假如婚后感情破裂导致离婚,首付款部分财产是否属于共同所有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由于产权证已经明确登记了双方的名字,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婚的情况,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另外,如已购婚房且双方名字,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的话,准婚房还是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准夫妻此时对于这个房产来说,仅仅是普通共有人关系,可以根据各自对房屋的贡献程度索回出资的钱款。为避免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纠纷,父母在出资购房前可与准夫妻签订相关协议,证明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为目的。这样父母出资属于有偿赠与,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署男方(女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认定是男方和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男方和父母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男方和父母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分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男方和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同理,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和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署一方父母的名字
    
许多男方家长认为,房子买来是结婚用的,毕竟准夫妻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有的期房要等一段时间以后才能交房,在这期间双方要是分手怎么办,房子的首付也是由父母所出资的,写父母的名字比较保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房屋将被认定是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后,可主张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支付的房屋贷款总数作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名字
    
很多人的观点认为,省得麻烦,不如把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上,又公平,又合理。
    
房屋一旦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但对于共有份额有约定的随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平分财产。
 “
出资原始凭证将为析产补偿提供证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上产权登记人为准,因此署谁的名字,那谁就是产权所有人。法院将会根据产权证上产权登记人以及以上提到的具体情况判定房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购房的出资原始凭证可作为法院析产时的证据,所谓析产就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补偿的问题。购房的出资原始凭证包括购房时签有付款方姓名的发票等凭证。
    
一般情况下,在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法院将通过购房出资原始凭证进一步对房产进行分割;如夫妻双方不能提供出资原始凭证,且无其他纠纷,那么将平均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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