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苗律师亲办案例
快递毁损、灭失如何索赔?
来源:林苗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28
浏览量:2264

快递毁损灭失如何索赔?

随着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快递也成为主要的商品买卖送货方式,但是近年来快递纠纷也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在快递过程中,如果买家购买衣物等价值较小的物品,往往通过商家的退换货方式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是商家向快递公司索赔却困难重重。如果买家购买了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在物品毁损、丢失的情况,商家和快递公司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买家维权难的问题日益突出。本律师就从代理的多起邮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分析在快递毁损、灭失时如何索赔。

首先,要确定维权主体。

买家收到货物存在问题,无论是运输途中快递公司的问题还是卖家发的货物本身有问题,卖家都要向买家承担责任,买家向卖家交涉都没有问题。买家和卖家双方成立的是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买家收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该向卖家追责。至于究竟是快递公司运输问题还是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则由卖家向买家承担赔偿责任后选择追偿对象。

其次,要固定证据。

买家在收到快递公司包裹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外包装是否破损并当面查验货物数量及品质,如果有问题,拒绝签收。并写明快递物品现状要求快递员签字认可。如果快递员不予配合,也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确认物品受损的情况。因为一旦签收则视为买家对货物的认可,为后期维权留下难以逾越的障碍。很多卖家在买家签收货物后即使迫于差评的压力向买家承担退换货的义务,但是卖家却因无法提供货物毁损、丢失的相关证据而丧失向快递公司或者生产厂家索赔的权利。所以也有卖家明示约定,如果因为快递原因导致货物毁损,一旦买家签收,卖家则不予退换。

虽然上述约定为格式条款,实践中法院是否认定存在争议,但是签收了有问题的快递还是会对买家维权造成较大影响。笔者曾处理过玉器和机器设备的签收后维权问题,困难重重,在补充了大量证据后才获得赔偿。所以建议在贵重物品的签收问题上一定慎重对待。

第三, 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

大多数情况下,买家都会选择和卖家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卖家也常会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问题。协商具有快速解决纠纷、维护合作关系的优点。但是,在协商过程中注意判断对方是否有协商解决的诚意。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做好诉讼的准备,也完全可以在协商的过程中收集相关证据。在笔者代理的案件中,就有快递公司借协商为名故意拖延时间,意图以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赔偿。所以这时就更应该有所警惕和防范,及时收集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证据或者及时诉讼,获得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选择以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此时的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之下进行,在证据充足,预估判决结果有利的前提下,法官的调解力度会很大,效果也会比较理想,同样实现快速获得赔偿的目的。

最后,正确选择适用法律

关于邮寄快递服务的纠纷处理依据,通常情况下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是2012年修订的《邮政法》也是适用法律之一,其中第四十七条对未保价给据邮件的赔偿限额为邮资的三倍,这显然不能达到弥补损失的目的。所以如何正确的选择和适用法律也是获得合理索赔的重要前提条件。

以上内容由林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林苗律师咨询。
林苗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88好评数23
  • 服务态度好
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资源博雅广场3号楼7层
158-6304-560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林苗
  • 执业律所: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28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青岛
  • 咨询电话:
    158-6304-5606
  • 地  址:
    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资源博雅广场3号楼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