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俊晓律师亲办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
来源:常俊晓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13
浏览量:676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所售房屋为楼房,坐落为: 市   区    小区   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附带设施: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甲方保证对所售房屋有独立产权,该房屋未设定抵押,未将该房屋出租,该房房产证编号为 号。


甲方保证上述权属证书及有关情况的真实性。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成交价格为:    元人民币

合同签定后  日内,乙方支付甲方    元人民币,剩余房款 元于     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者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房屋的过户登记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双方共同前去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上述约定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付款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   %作为违约金。

因甲方的责任,乙方未能在   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人有权退房,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房款总价   %付给利息。

第八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目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共  页,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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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常俊晓
  • 执业律所:
    山西高斯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405*********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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