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律师亲办案例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来源:高新律师
发布时间:2015-09-09
浏览量:627

投保方式

一、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二、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网站购买例如开心保网等,支持在线投保。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三、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

四、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赔付范围

乘客自上公交车开始至下车的整个过程中,无论是乘车中遇到因紧急刹车而不慎摔伤、因车辆行驶中起火而烧伤等意外伤害,还是自己不慎摔倒、磕碰,不管任何原因,都属于“公交车持卡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范围。

参加保险后,如乘客在乘车中遇到各种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可获最高1万元保障金,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最高可获5000元保障金;如乘客因在车上见义勇为而受到伤害,将获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障金最高4万元和最高2万元医疗保障金(包括门诊费、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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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高新
  • 执业律所:
    陕西正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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