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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的租售与业主车辆能否进入小区停放的关系
来源:吴建东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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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的租售与业主车辆能否进入小区停放的关系

车位的租售与业主车辆能否进入小区停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物管的职责是在尊重业主的前提下,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从法律上讲,每一个业主在购买住房时,就购买了房子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享有在小区自由生活的权利,所以业主自己进出或开车进出都是业主的权利。

按《物权法》规定,地下车位如果是按照车库报建,则其归属按照约定来确定,即使业主没有买地下车库车位,也有权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来使用剩下的没有确定归属的车位。如果地下车库属人防设施,则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应归业主共有。

不让无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没有法律依据,也就是说,不管业主是否购买车位,都有权开车进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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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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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圣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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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40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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