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礼辉律师主页
叶礼辉律师叶礼辉律师
132-7276-3162
留言咨询
叶礼辉律师亲办案例
诉讼可行性分析报告样本
来源:叶礼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12
浏览量:12389

关于某机械公司要求职工因过错行为致公司利益受损承担赔偿责任

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领导:

因某机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职工张某职务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公司拟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为正确评估公司的诉求的法律风险,探析公司诉求的可行性,为公司主张权利提供相关事实与法律依据。现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理论以及司法判例,特提出如下分析,仅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公司与张某纠纷案概述

张某于20124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从201241日至2015331日;试用期三个月,月薪2200元。合同还对工作时间、工作纪律、合同解除与终止,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相应的约定。

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继续为张某缴纳社保费,张某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一直延续至201561日。201561日,张某以公司拖欠其工资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2015126,张某在工作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公司一台新购置的机器完全报废,由此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00元。经公司监察、安全等部门联合调查,结论为重大生产事故;张某在此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负全部责任。

目前,张某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已提起劳动仲裁,向公司主张权利。

公司欲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张某赔偿损失25000元(含罚款5000元)。

二、公司诉求应该满足的条件

1、公司主张权利,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必须具备的条件

公司要求张某对因其工作过错致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公司与张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系以劳动纠纷为案由申请仲裁与诉讼。因当事人双方均认可双方之间系劳动关系,该事件发生于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故此条件已满足。

2)张某工作严重失误,对事件的发生具有过错。这从公司相关部门调查报告等材料能反映张某过错较大,应该属于重大过失行为。此条件已满足。

3)公司因张某的工作失误遭受损失,且损失已经实际发生。此条件已经满足。

4)公司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应该具有合同依据。也就是说,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应该有关于员工工作过错致公司损失,员工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考察当事人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该合同中有相应具体约定。此条件已满足。

5)公司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应该具有公司制度依据,且该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已经经过公司职工或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并已经公布。公司《管理制度》有关于员工过错行为赔偿单位损失的规定,但该制度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已经经过公司职工或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不确定。此条件尚有欠缺。

2、公司欲主张权利,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

1)提供实际损失20000元的证据。比如该公司与机器经销商签订的买卖协议、销售商开具的销售发票等。

2)提供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已经经过公司职工或职工代表民主讨论的证据。例如职工签名的关于讨论《管理制度》的会议记录等证据。

三、公司诉求可行性分析

1、在完全满足本报告第二部分所述几个条件后,公司要求张某赔偿部分损失具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张某应该就其严重工作过错致公司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可能就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更不可能赔偿金额超过公司实际损失。

1)张某承担部分损失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原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张某承担部分损失赔偿责任的法理依据

第一,合同成立后,只要不具有无效情形,合同就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都应该受到否定性的法律评价,应该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劳动者违规操作,造成用人单位经济经济损失,这既是违反劳动合同相应规定的违约行为,也是有违诚信勤勉义务的侵权行为,劳动者理应为自己的过错行为买单。

第二,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等特点,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经济目的的实施者,用人单位通过劳动者的劳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相应的,用人单位在享受利益的同时,必然要承担因此带来的合理风险与代价。让劳动者对自己工作失误一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甚至要求劳动者对单位承担超过单位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劳动者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必须根据劳动者职务行为具体情形、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等情况综合而定。

第三,对劳动者因轻微过错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这属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范畴之列,劳动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劳动者履行职务时,存在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劳动者的主观恶性较深时,才有必要通过让其赔偿损失的手段来达到惩治、教育违规劳动者,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警醒教育其他劳动者,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目的。但矫枉不能过正,即便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不可能全部赔偿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更不可能超额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3)张某承担部分损失赔偿责任的判例依据

A、上海仲品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诉蔡燕劳动合同赔偿纠纷案(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018号)。法院认为:“……因此,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过失或者仅存在轻微过失,则无需赔偿。……”

该案肯定了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错职务行为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时,应该承担有限的赔偿责任。法院认定蔡燕的职务行为不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属于一般过失,故法院判决蔡燕不承担不赔偿责任。

B、海Y物流有限公司诉龚某劳动合同赔偿纠纷案。生效判决认为:“……由于快递员送货过程中未尽合理的谨慎注意义务,导致货款失窃。认定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应在明确损失金额的基础上,衡量其过错程度及对损失发生的原因力大小,充分考虑实质公平及案件社会效果,审慎裁判。……”

最终法院赔偿有过错的快递员承担了45%的赔偿责任。

C张建(化名)与原告重庆**公司劳动纠纷案。万州区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劳动者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向用人单位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则有利于用人单位行使正常的监督权和管理权,更能敦促劳动者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执行用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劳动规章制度。……”

综合考虑被告张建的过错程度、承担损失的能力、重庆飞亚公司的损失额大小等因素,万州区法院判决张建对公司损失承担了20%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因张某工作严重失误致公司遭受一定经济损失,在满足本报告所列条件的前提下,张某应该对公司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赔偿责任的比例大概在20%——50%之间)。公司的部分诉请具有较高的实现可能性。

四、公司主张权利的风险与成本分析

1、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法律风险提示

1)若没有相应证据证实《管理制度》在制定时经过职工讨论等民主议事程序,该规则可能会被认定程序违法而无效,可能影响案件胜诉与否。

2)尽管前已分析,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此案公司部分请求胜诉是大概率事件;但凡事均有风险,尤其是影响诉讼案件最终结果的因素非常之多,加之本案所涉法律规定并不具体明确,以及由于公司证据原因,由于法官认识不同等等原因,不能保证本案百分之百胜诉。

2、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的成本收益分析

1)即便此案最终判决公司胜诉,但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公司的损失可能只是在4000---10000元之间。要求张某赔偿25000元绝无可能。

2)此案的成本

尽管此案标的额很小,公司最终可能得到的赔偿金更少,但若启动司法途径,公司委托律师办理的话,可能支出的律师费就高达5000-6000元(一审程序,启动二审程序代价更高)。若公司自行委派职工处理此案,公司也需要支付相应的精力、人力成本,可能承担的败诉风险更大。

与较低经济收益相比,此案成本不可谓不高。

五、结论

1、在满足本报告所列各前提条件下,公司要求张某就工作失误致公司遭受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主张实现的概率较高,但可能与公司诉讼期望值存在一定的差距。

2、此案经济收益与诉讼成本不成正比,仅从经济效益考量,本案起诉意义不大;若领导不考虑经济效益,追求其他诉讼目的,当然可以一试。是否坚持诉讼或是另寻它途主张权利,请领导综合各因素,审慎抉择。

3、影响案件胜诉的因素很多,本报告仅依据相应的法律与法理对案件所做的理论分析,律师不对案件必然胜诉做任何担保。

4、此报告仅就公司通过司法途径向张某主张赔偿责任可行性所做的理论分析,仅供领导参考,不做其他任何用途,亦不构成任何担保与承诺。

5、本报告是以公司所提供现有资料为基础分析,若公司所述情况有变,则本报告不再适用。

此为简要分析报告,请审查。

此致

重庆诚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叶礼辉

2015-08-11

以上内容由叶礼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叶礼辉律师咨询。
叶礼辉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3568好评数89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132-7276-3162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叶礼辉
  • 执业律所:
    重庆佰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15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32-7276-3162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