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做客央视《影响力对话》
来源:于洪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30
浏览量:872

近日,《影响力对话》栏目有幸邀请到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洪做客本栏目。与他一起聊一聊律师心里的那杆秤。

律师这个职业,在好多人眼里特别神圣,并且给大家的印象是律师好像就是给人打官司的,他们主持正义、保持理性、能言善辩、逻辑性强,他们的工作方式和存在感一直给人一种奇妙的神圣感?那么,实际中,律师真的是这样的吗?为什么有些律师正义严谨、有些律师却会受人诟病?他们所理解的公平正义与我们普通人的理解是一样的吗?什么是他们评判问题的标准? 近日,《影响力对话》栏目有幸邀请到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洪做客本栏目。与他一起聊一聊律师心里的那杆秤。

嘉宾:于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国家三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现为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律师协会理事,朝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民商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凌源市法学会副会长,凌源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辽宁省专家律师。

1992年12月,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于洪和其他三名律师创建凌河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社会对律师的需求,根据司法部的相关规定,1995年改为合伙制并更名为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该所成立至今,在当地法律服务市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常年法律顾问、非诉讼领域都有很大突破,特别是在行政诉讼领域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更以不畏权势、秉公直言,敢于碰硬著称,受到社会的普遍赞誉。多年来,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辅助人员无一例外的全部考取了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为法院培养多名法官,被誉为法官培养基地。2003年,该所被评为朝阳市文明律师事务所,2007年被辽宁电视台授予特约嘉宾单位,并常年为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提供法制节目案例,并派律师宣讲法律知识,深度参与普法宣传。2012-2013年度被省司法厅评选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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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于洪
  • 执业律所: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211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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