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义琴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常见的法律问题,帮你省下咨询费
来源:黄义琴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17
浏览量:379

问题一:离婚有哪几种方式?

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

问题二:两种离婚的效果一样么?

在民政局离婚可以领取离婚证,在法院调解离婚领取的是《民事调解书》,同样达到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抚养权问题。唯一不同的是,离婚后如果一方违反当初的约定,在民政局离婚的当事人要起诉到法院获得生效的判决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调解离婚的但是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

问题三: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1、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

2、第二次起诉离婚;

3、一方被判刑,刑期较长;

4、一方被宣告失踪;

5、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

问题四: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问题五:对方下落不明,能否离婚?

可以。建议先去公安机关报人口失踪,在凭借人口失踪的报案记录起诉。法院将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

问题六:女方子啊怀孕期、哺乳期或者流产,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内或者流产半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女方可以起诉。

问题七:孩子两周岁以下,抚养去归谁?

一般由女方抚养。

问题八:孩子十周岁以上,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

法院主要根据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对一方有吸毒、家暴、传染并等不适宜照顾孩子的除外。

问题九:孩子在两至十周岁之间,法院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主要考虑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看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比较多?是否形成依赖?当事人是否有较多的时间照顾小孩?当事人是否有婚外情等道德问题?当事人的收入情况?当事人是否有绝育等。

问题十: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

根据孩子的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问题十一:可以一次性要求支付抚养费么?

一般不可以。

问题十二:离婚后抚养费是否可以要求增加?

可以,但是需要提供以往确定的抚养费不足以支付当前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相关证据。

问题十三: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可以,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抚养条件出现较大变化,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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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黄义琴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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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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