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鸽律师亲办案例
劳动者提出职业病鉴定的部门
来源:李俊鸽律师
发布时间:20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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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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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俊鸽
  • 执业律所:
    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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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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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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