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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和十三薪那点事

作者:孙心远  更新时间 : 2014-12-19  浏览量:279

导论:随着年底的到来,年终奖金、十三薪怎样分配又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笔者就与诸位聊聊大家关心的年终奖。

一、年终奖金的性质

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有一种奖励的性质,因其在年底发放,而且一般数额不低,所以我们统称年终奖金。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发放形式,但年终奖金毫无疑问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属于工资总额的范畴,

二、“十三薪”的性质

“十三薪”或者我们说“十四薪”有其一定的历史渊源,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外资企业的进入而逐步形成的。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内资企业的工资分配是受政府控制的,而外资企业在工资分配上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并且国家规定,外资企业的工资水平可以高于内资企业。随着外商投资企业的增多,一方面这些企业工资收入较高,因此,有条件的外资企业除了每月的工资较高外,还发放“十三薪”甚至更多;另一方面,当时政策也允许,这些企业可以不比照国有企业发放各类餐补、交通贴等等,以年终比如加发一个月工资来代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十三薪”更多体现了各类补贴的综合发放。

但是,演变至今,很多企业的加发的薪水已经不具有这种属性了。九十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家对内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改革,内资企业也拥有了工资分配自主权,一些企业也借鉴了外资企业的办法。目前,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比如工作满一年加发或等比例折算“十三薪”,使得“十三薪”具有一定的年终奖励性质。

三、“十三薪”与年终奖的区别

奖金或者称绩效工资,一般与员工的工作绩效相联系,经绩效考核后兑现,而“十三薪”通常仅仅与出勤状况挂钩,所以可以这样说,“十三薪”是明确了标准和发放时间的劳动报酬。

四、单位对于发放年终奖是否有自主权

年终奖金是劳动报酬,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但是,又与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在性质上有一定的差异。基本工资,我们理解,正常出勤就能按月获得的劳动报酬,而通常在劳动合同中提及劳动者获得年终奖金的可能性,但不一定会约定具体数额,既然是”奖金”就带有“奖励”和“不确定”的属性。因此给劳动者的印象是年终奖金发放与否及数额是企业说了算,但是根据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以及2008年生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必须通过平等协商、民主讨论,并公告全体职工知晓。所以,企业应当与职工协商制订年终奖金的发放条件和标准。年终奖金因其性质来说,一般不会约定具体发放数额的,但是企业也有义务和职工协商来制订相关发放的标准。

但实际操作中,有些企业对年终是否能兑现年终奖金有顾虑,另一方面,就是不愿意与职工共享企业的经营利润。其实,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制订规章制度、明确发放标准这是企业的义务;从企业管理上来说,当职工切实参与了劳动报酬制度的制订、了解相关的发放条件,会促进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对经营管理起到正面的作用。企业不应当把平等协商作为“洪水猛兽”,双方地位平等,都有话语权,完全可以明确到比如企业效益增加,职工享受年终奖金,这样对双方都公平合理。

五、年终奖金的发放标准和条件

从企业方面来说,自然要考虑到企业的经营效益即年度的业绩状况;从员工层面来说,可以考虑到年度的业绩状况和年初计划的完成情况。所以年终奖金的发放其实是与绩效考核来匹配,建议我们的用人单位在制订好年终奖金的发放标准时应当每年年初与员工沟通其当年度的目标。

六、用人单位克扣年终奖金的法律后果

年终奖金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如果明确了发放条件,应当发放而没有及时足额发放的话,当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是年终奖金毕竟有其特殊性,如果双方在发放数额和时间上各执一词,则用看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的约定。如果都没有约定,则看单位的发放惯例。作为用人单位需要对年终奖金的发放条件和计算标准进行举证。如单位不是恶意不发放年终奖,只是在计算的数字上出现偏差,一般不会承担惩罚性的后果。

七、员工离职后年终奖如何计算?

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对年终奖金的考评依据的规定。如果年终奖金仅仅与出勤时间挂钩,则按照出勤时间等比例折算支付更为公平合理;如果年终奖金必须是建立在全年考评的基础上,工作不满全年无法获得某些考评的数据即达到发放的条件,则无法发放奖金有一定的合理性。这里也要再次提醒用人单位,年终奖金的发放应当制订规章制度予以规范做到多劳多得,兼顾同工同酬。

八、个税政策对年终奖金的影响

2011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扣除标准提高至3500元,这是综合考虑了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将这些实际支出剔除后,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降低了,对于中低收入的劳动者而言,大大降低了应纳税额。同时,调整了税率的比例,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应纳税额提高。对于年终奖金的计税,因为扣除数和税率都调整了,相应的税额也会有一定的调整。年终奖金本身计税还是参照之前的方法,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劳动者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劳动者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我今年12月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性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那么我因为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100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平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那我的个税应缴税额=(24100-100)x 10%-105=2295元,是不是这样?如果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时,使得其所对应的纳税税率提高一档,随之缴税额也会相应大幅增加。人到中年痛失丈夫,操办丧礼时竟突然冒出丈夫的二奶携私生子来“认亲”。一家餐饮连锁店的大股东因故去世不久,私生子就将他的合法妻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日前,荔湾区法院对这起法定继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私生子可以继承六分之一遗产,但同时查明该富豪名下产业均存在未还完的贷款,继承者需同时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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