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芬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工伤案件中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处理
来源:韩芬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07
浏览量:516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因为工伤所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以及残疾补助金比照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以上内容由韩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韩芬律师咨询。
韩芬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867好评数33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镇江市朱方路241-2号朱方大厦2819室
151-0610-2907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韩芬
  • 执业律所: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1*********87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51-0610-2907
  • 地  址:
    镇江市朱方路241-2号朱方大厦28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