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律师亲办案例
娱乐圈的毒
来源:李子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28
浏览量:590

娱乐圈涉毒艺人屡现,连因为形象健康而拍摄禁毒宣传片的柯震东也没能躲过,如今柯同学虽然已经获释,但其出道三年19个广告、一年2500万代言费的成绩今后恐难续写。

为净化演艺界队伍,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与42家经纪机构和表演团体签订了《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

不可否认,演艺圈中的公众人物对于整个社会尤其是青少年,承担着正面示范效应,被曝涉毒的艺人显然与之应背负的形象和义务背道而驰。虽然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和经纪机构的做法有着良好的初衷和愿望,但此法是否妥当却有待探讨。

我国法律对于吸毒行为绝不姑息,但对吸毒人员重在教育和挽救。我国推进社会戒毒、社会康复和强制隔离戒毒、康复场所康复相结合的多元化戒毒模式,最终目标是引导吸毒人员回归正常生活状态。“不录用、不组织”的做法通过牺牲涉毒艺人来为后人敲响警钟,方法显然过于简单粗暴,并有违法之嫌。我国禁毒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可见,根据法律规定,吸毒艺人只要戒了毒,在就业方面就不应受到歧视。如果对吸毒艺人一棒子打死,虽然震慑了其他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净化队伍的作用,但这一棒子也打灭了吸毒艺人改过自新的希望和动力。
以上内容由李子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子律师咨询。
李子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219好评数10
  • 办案经验丰富
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汉商大厦写字楼20楼整层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子
  • 执业律所: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41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武汉
  •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汉商大厦写字楼20楼整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