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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清律师亲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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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胡世清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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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你在哪里

我弟张秀文,现年37岁。一九九二年,十九岁的张秀文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0一0年三月八日,张秀文刑满释放。至此,张秀文在铁窗下度过十七年二个月又十六天。张秀文被释放的当天就失踪,我四处打听,多方寻找,张贴寻人启事,至今已过去一个月,音讯全无。我为寻找弟弟,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在此,我将我弟张秀文失踪的情形写出来,向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士反映,希望能引起重视,为我找回弟弟,让我的内心得到一些宽慰。
我弟之所以失踪,是因为他得了严重的精神病,他之所以得精神病,还要从他的罪名谈起。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张秀文在广东清远打工时,丢失现金一百元,怀疑是一同打工的本组人尹文锋所为。尹否认,为此,双方发生过争吵。同年九月上旬,二人先后返回老家。九月八日上午,张秀文在尹某锋家再次发生争吵时,被尹某锋之母周某某打了二个耳光。九月十二日晚,张秀文在本组村民张某某的新屋看电视。九时许,尹某锋的父母喊尹去找被告人发誓。被告人见尹母子三人来了,便起身坐到靠墙边的竹床上,尹某锋拖住被告人张秀文的手,要求去发誓。张不肯去,一边说一边挣脱尹的手。尹某锋又抓住被告人的衣领拖,没有拖动。此时,尹的父母一齐上来拖被告人。被告人双手死死抓住竹床边,身子往后仰。尹母子三人均未能拖动。尹某峰就用拳头打被告人,尹的父亲也用拳头打被告人,尹的母亲用手中的三节油电筒砸破被告人的头部。被告人张秀文左手抓住竹床边,右手摸出水果刀在竹床上压开。嗣后,右手持刀朝周某某、尹某某乱捅。周某英被刺四刀,倒地身亡,尹某某被刺三刀,轻微伤。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秀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上,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的行为系防卫过当。律师认为,被告人与被害人素无仇怨。起因是被害人的寻衅滋事。在连续遭受被害人一家三口的严重殴打情形下,被告人张秀文为了保全自己免遭更严重的侵害,才不得不使用水果刀自卫。被告人刺死周某英,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因为当时室内光线较暗,被告人拿刀乱刺,主观上不追求他人的死亡。所以说,被告人的行为是一种防卫行为,但造成了严重后果,应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律师建议,对被告人张秀文应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定罪,从轻处罚。律师的意见未能被采纳。张秀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秀文高喊:“我不是故意杀人!我不是故意杀人!”但这种呼喊苍白无力,此案即成为铁案。
张秀文被投入劳改后,整天自言自语,精神恍惚,用头撞墙,用棍子打自己脑袋。疑神疑鬼,胡思乱想,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可以想见,张秀文是如何从一个血气方刚,青春年少的青年沧为精神病患者的。张秀文走上犯罪时才十九岁,刚刚步入社会。因一百元钱的小事遭到他人的殴打,出于自卫拔刀还击,不料刺死他人,触犯刑法。如果法庭采纳律师意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则其人生还有希望。想不到最后的结果却是无期徒刑。这是多么残酷的现实啊。张秀文申诉无门,看不到一点希望,于是陷入精神错乱而成为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我在探监时,他偶尔也会有清醒的时候。他会说,你来看我做什么,我老了,头发白了,牙齿掉了。在大多情况下,他只是问我带烟来了吗,带槟榔来了吗。如果没带,就要遭到他的一顿臭骂。他甚至扬言,若出来就要杀死我及全家人。终于盼来了出狱的日子,但张秀文的出狱,不是因为他已改造好而刑满释放,而是因为他是个精神病,因为监狱里已容不下他。张秀文患精神病多年,但监狱管理者从没有送他去治病。我作为患者的亲人,多年来反复要求给他治病,都被拒绝。2009年元月7日所做的唯一的一次精神病检查,监狱方面还要求我支付200元检查费用。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将一个好端端的人改变成为了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是因为他自己的犯罪行为?或者是因为一纸判决?还是因为监狱方面的不负责?我可怜、可悲、又可叹的弟弟啊,你本来可以和其他人一样拥有健康的人生,没想到一失足成千古恨,沧为阶下囚、精神病!十七年前虽然母亲早逝,但父亲尚在,还有一个家,而如今老父早已去世,房子也因年久失修而倒塌。我作为姐姐是你在这个世上唯一可以信赖的亲人了。现在我的家庭条件比从前好多了。我想给你一个温暖的家,让你和其他人一样结婚生子、成家过日子。可是我刚从监狱接你出来,一转眼就不见人影了,至今生死不明!想起你走过的坎坷人生路,想起你三十七岁的年龄,五十七岁的容貌,想起你不知在何处露宿街头或抛尸荒野,我作为你的姐姐真是有愧啊。我没有能力找到你、保护你、帮助你,我痛心疾首,仰天长叹!但无论你今天变成了什么样子,无论你是阶下囚还是精神病,无论你是否认得我这个姐姐,我都不会抛弃你,不会不管你。因为你我同血脉,同宗同源。因为你也是一个人,也应当从法律上享有人的基本权力,来到这世上走一趟,也有权力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真情。同时我不免要问,监狱作为监管机构,明知张秀文患有精神病,多年来不给诊治,到最后摔包袱,将已折磨得不成人样的张秀文送出监狱,其行为是否妥当?监狱是否应对张秀文的失踪承担法律责任?
在此,我向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报告我弟张秀文的情况,如能引起重视,为我找到弟弟并给予相应处理,则不胜感谢!



    2010年4月1日
某某县城关镇张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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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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