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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不让架电线的解决

作者:胡智泽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1-08-24 10:54 浏览量:3659

在农村邻居关系一般都比较不好相处,纠纷矛盾时有发生。其中有一部分村民由于种种原因,不让邻居从他们院子上空和房前屋后架设电线,造成双方冲突不断,邻里关系恶化,甚至发生流血事件。其实,《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造成妨碍损失的应当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物权法》第88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水管暖气后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方便。同时,《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尽量避免给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可见,对于相邻权纠纷,可以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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