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军律师
李海军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交通事故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0-9722-1308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吉安律师 > 吉州区律师 > 李海军律师 > 律师文集

2014年江西出台办理抢夺案件具体数额标准

作者:李海军  更新时间 : 2014-06-19  浏览量:761

 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5号)的授权,结合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抢夺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日前已下发至全省。具体数额标准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200元为起点;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4万元为起点;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为起点。

以上内容由李海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海军律师咨询。

李海军律师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交通事故

手  机:130-9722-1308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