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杜康商标侵权案要求索赔100万
汝阳酒泉酒业公司一审被判赔偿15万
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诉汝阳县杜康村酒泉酒业有限公司、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汝阳县杜康村酒泉酒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酒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杜康”文字,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等。庭审中,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要求赔偿100万元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