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寿长律师亲办案例
取保候审申请书
来源:吴寿长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06
浏览量:882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吴寿长,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电话:1343020028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1210-1212室。

申请事项:请求对犯罪嫌疑人XX予以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候XX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一案,于2014XX日被广州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本辩护律师接受其家属及其本人的委托后,与其进行了多次会见,了解案情。本律师认为,贵局认定候XX存在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的事实尚不清楚,证据亦不充分,特请求贵局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理由如下:

1、据犯罪嫌疑人候XX辩称,其只是陈X聘请的普通员工,主要负责仓库货物的拆捡,并无参与任何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行为,对其老板的相关行为也不清楚。而且,由始至终,犯罪嫌疑人候XX并没有承认犯罪事实。

2、至于其在马来西亚等地购买的相关货物,也在当地进行处理,并没有带入境内,依法也不构成指控的本罪名;

3、截止目前为止,贵局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候XX存在犯罪事实,或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相关实证。

综上,本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候XX依法尚不成犯罪。鉴于目前其羁押期限已近届满,加之对其予以变更强制措施亦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为防止错拘错捕,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候XX予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其家属愿意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请侦查机关予以准许。

此致

广州海关缉私局

申请人:吴寿长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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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吴寿长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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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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