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宇律师亲办案例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来源:李光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3
浏览量:161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登记单位: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投诉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住    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名    称

联 系 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事实、理由及请求

 

 

 

 

 

 

 

投诉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意见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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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光宇
  • 执业律所:
    贵州省贵阳市航海家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2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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