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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新情况新理由
来源:潘永祥律师
发布时间:20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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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新情况新理由

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由于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很难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常以原告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然而,判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不能和好,一方又急想起诉离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那么,什么情形属新情况、新理由呢?

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是指当事人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理由,如: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有确定不能继续同居等严重情况和理由,如出现了可能导致凶杀、自杀等情况有6个月内出现重婚一方犯罪一方公开与他人姘居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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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潘永祥
  • 执业律所:
    贵州才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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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227*********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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