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桂波律师主页
黎桂波律师黎桂波律师
135-4943-2581
留言咨询
黎桂波律师亲办案例
东莞南城刑事律师分析常见犯罪判刑标准
来源:黎桂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4-01-13
浏览量:1177

东莞常见犯罪量刑标准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东莞为3000元)的,或者多次(三次以上)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东莞为10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东莞为5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抢劫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抢劫一次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抢劫二次为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基准刑: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三次以上)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东莞为2万元)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基准刑: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四)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准刑: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基准刑: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诈骗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东莞为3000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东莞为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东莞为5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六)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东莞为2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东莞为40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八)强奸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东莞有期徒刑基本刑: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一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基准刑: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十)抢夺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东莞为500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东莞为1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东莞为1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十一)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东莞为2500元)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东莞为10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东莞为5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东莞为5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内容由黎桂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黎桂波律师咨询。
黎桂波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91好评数8
  • 办案经验丰富
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A栋12楼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135-4943-2581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黎桂波
  • 执业律所: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08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
  • 咨询电话:
    135-4943-2581
  •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A栋12楼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