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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李明富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24
浏览量:1588
根据贵州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贵州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42.74元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058.29元

  3、   农民人均纯收入3472元

  4、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52.48元

  5、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4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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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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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52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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