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成律师亲办案例
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来源:张万成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29
浏览量:989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定期服务:根据企业的实际运作,确定每月或每周到企业的固定次数、时间,在该时间内到企业了解相关情形及提供处理意见,参加相关会议并发表意见;对于日常的工作事务、往来合同、文件,企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传给法律顾问,我们会在当时或合理的时间内解答审核完成并出具法律意见。

2、不定期服务:对于重大或紧急法律事务,企业可随时联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会及时到企业处理;但应给法律顾问合理的准备时间。

3、企业指定一至二名工作人员作为法律顾问的联络人员,以配合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

4、所有法律顾问业务,我们都以专业的人员进行团队服务,并规范服务流程,对向企业提交的解答、法律文件的修改稿、法律意见书等资料,都以统一的书面资料进行,包括电子邮件、传真、信件。我们将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记录清单,以便于双方的考查。对顾问人员所知悉的企业秘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5、对于规模较大、法律事务较多的企业,还可以在支付合理费用的基础上,要求派遣常驻专业律师,协助处理企业的日常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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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成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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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万成
  • 执业律所:
    北京华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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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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