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恭佳律师亲办案例
“门前三包”协议书
来源:蓝恭佳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13
浏览量:2933

维护“社区形象,人人有责”,为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社区环境和良好的社区秩序,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凡社区规划区内的所有商铺、居民住户,均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义务,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一)包环境卫生

1、 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垃圾实行袋装;

2、 坚持经常清扫现作区地面,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等;

3、 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灯饰、橱窗等保持美观,无破损和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扔乱倒和乱贴乱涂现象:

(二)包绿化

1、门前做到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现象;

2、不随意折毁门前花草树木;

(三)包秩序

1、门前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2、门前无乱堆放物品,无乱摆摊设点等房外经营现象;

3、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无私搭乱建现象。

二、乙方应确定一名“门前三包”负责人(电话: ),责任人负责“门前三包“工作。

三、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四、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社区卫生维护费。

五、如因为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而引发的事故,乙方需承担责任。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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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蓝恭佳
  • 执业律所: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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