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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艳
服务地区:浙江-宁波
擅长:婚姻家庭、知识产权、房产纠纷
何晓艳律师亲办案例
企业在什么情形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何晓艳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11
浏览量:784
企业在下列情形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存在过失;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签;劳动者在劳动法上的主体资格消灭。
以上内容由何晓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何晓艳律师咨询。
何晓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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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解答快
宁波望京路98号望京E座三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律师姓名:
何晓艳
执业律所: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职 务: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1330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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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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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宁波望京路98号望京E座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