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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之四 ——抚养费的支付
来源:张静雨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5
浏览量:420

抚养费的支付 

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实践中,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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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静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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