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所卖房屋的性质决定了买卖双方要提交的资料。
已购公房上市的需要提交的资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房产证原件;
3、网签的买卖协议1份;
4、新测绘的图纸2份;
5、地税局出具的营业税等完税证明1份;
6、财政局出具的契税完税证第4联原件1份。
已购公房上市的需要的费用:
1、登记费:80元/件----买方缴纳(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住宅的,2009年底前免交)
2、交易手续费:6元/平米(按建筑面积)----买卖双方各半(领证时在市房管局缴纳)
3、契税(在各区房管局财政局专柜缴纳)
4、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详细情况请咨询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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