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学林律师亲办案例
施工管理与索赔
来源:喻学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12
浏览量:850

施工管理与索赔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工程建设的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地向适应市场经济的方向发展。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制使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更趋合理化、科学化。施工索赔作为工程建设管型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业主与承包商双方权利和义务,提高各自经济效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完善和提高施工项目的索赔管理体制,是建筑业走向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自我完善、自我调节提高工和建设管理的有利保障。

一、索赔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建筑业在“泡沫经济”的催动下,曾迅速发展壮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价值规律的调节,业主的投资逐步走向投资决策科学化,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调节,不在一味追求“眼前利益”。而异军突起的庞六的施工队伍,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施工企业为了生存,能够在“建设项目投标”中一举中标,竞相压级压价,降低利润。这无疑增大了施工企业的承包风险,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各种社会和自然条件的变化就会发生亏损,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能力严重不足。而施工索赔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管理,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要求索赔,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使自己不必要的损失得到应有的补偿。

施工索赔在施工过程中,无处不在、无处不有,这是建筑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产物。索赔是签订合同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是承发包双方为保护自身利益,避免和减少由于对方违约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手段。在目前靠低价中标的项目,索赔成了盈利的有力工具,认真研究和运用索赔理论和方法,建设一支有较强索赔能力的队伍,保护自己的权利,捍卫和获得自己的利益,在工程建设承包中具有特殊的意义。

二、索赔的原因和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索赔的原因很多,很好的研究并加以运用,对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造成索赔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施工合同不够全面、严密。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证,合同条款中的每一项内容都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的内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合同也不能面面俱到,预知将来随着工程建设的全面开展而逐步显现出来的弊端。因此,时刻关注研究施工合同,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例如,在一个合同纠纷中,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开工后预付备料款”一项,乙方因在开工后迟迟得不到备料款而质疑甲方时,甲方因资金紧张而狡辩为开工后的任意一日。从而使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工程备料款,蒙受损失。这说明合同的每一字、每一条款都应认真研究,加强管理。

2、现行工程造价计算方法和计价依据不够完善,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能找到索赔的依据。我们现行定额的编制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进行的,而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复杂性,不能用一个固定的模式去一概而论。随着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发展和应用会更加突出。如在道路扩宽工程中,新旧道路接头部分,现一般采用土工布工艺施工,而现行定额中不能计算此项造价。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通过计量实测、计算对其工程承包单价进行补充,从而达到索赔的目的。

3、施工设计深度不够。尤其是现在市政工程属政府指令性计划工程,往往是仓促开工,迫切竣工,设计、拆迁、施工同时进行,造成设计的严密性大打折扣,设计变更很多,初期设计不能准确地反映建筑物的真实性。因此,过多的设计变更,施工签证,使工程决算一再提高,造成施工索赔的可能性。

另外,还有其它原因,如自然条件的变化、各种不能预见的政策性调整等等,都可能引起索赔,所有这些索赔原因决定了我们的索赔内容,给我们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

以上内容由喻学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喻学林律师咨询。
喻学林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7好评数5
  • 办案经验丰富
滨海大道帝豪大厦30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喻学林
  • 执业律所:
    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601*********78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海南-海口
  • 地  址:
    滨海大道帝豪大厦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