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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资房严禁上市转让
来源:马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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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资房严禁上市转让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目前在城中村或城中村附近出现价格特别低的房子,买家须特别留意,这些很有可能是在宅基地上兴建的农村集资房。

提醒:由于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农村集资房也是严禁上市转让,也不能办理按揭,购买农村集资房最大的风险在于购买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而到公证处对交易进行公证,只能作为该交易真实性的见证,不能说明其交易合法,买家切勿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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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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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0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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